依憲法第85條及第86條規定,公務人員必須透過公開競爭的考試制度選拔,所以~通過公務人員考試,就可以當公務人員了嗎?
答案是~不一定喔! 公務人員除要具備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9條所定的積極條件外(依法考試及格、銓敘合格或升等合格),同時不能具有任用法第28條所定的消極資格哦。 那什麼是「消極資格」呢?「消極」2字蘊含負面意思,若當事人有任用法所列負面條件情事,就不能成為公務人員,所以小編口語所說的「消極資格」,就是成為公務人員的負面條件。 那為何要規範公務人員消極任用資格呢?說起來,公務人員所任職務往往涉及國家行政資源的運用及分配,為任用最適人員為民服務,以維護並增進公共利益,合理的限制當然是必要的哦!而且呀,不止是任用法,像法官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特種人事法律,也訂有各該人員不得任用的消極資格哦! 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共規定11款公務人員消極資格條件,例如: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等(更多詳情請看https://ppt.cc/fnLyxx),小編有機會再介紹各款規定讓大家長知識囉~ 最後小編提醒大家,除了不得有任用法第28條消極資格條件外,如果有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之情形,也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喔! 資料來源:銓敘部FB 高見老師的授課策略與人不同,其他補習班警三、四等一起上,效果一定較差;高見為什麼要把四等警察法規概要跟三等警察法規分開上課?分別由茉莉老師與徐強老師來擔任,道理很簡單,將有法學基礎跟沒基礎的同學一起上課老師很難兼顧,惟有高見的專科專授為不同群體量身打造的課程才是最棒的。
這次上考場發現升官等考試難度有提高的趨勢,似乎已經不再是考前翻翻書或是做些歷屆考古試題就能輕鬆應付,參加考試的考生都是除了上班之外,還需要額外挪出時間來準備考試,有些人甚至還有家庭需要照顧 ,花點錢挑選補習班會是上榜的捷徑,因為地緣關係加上同事推薦而選擇高見,高見有系統的規劃課程及重點整理,可以幫考生省去很多準備時間!
99年考上基層特考試之後,在警專訓練的1年半時間,還有讀書的習慣,直至101年01月分發單位後,隨著繁重的工作內容日益增加,讀書的時間就日趨減少。從警10年,並在110年取得佐一滿3年及2甲1乙的資格後,我決定報考111年的升官等考試,看到周圍上榜的學長姊都是讀高見的書籍,同時透過學長們的介紹徐強老師教學認真,學長們都推薦高見公職補習班,就決定報名高見補習班!
國文
拿到試卷時,先將作文和公文題目看過,並於寫選擇題時順便思考書寫大綱,可節省後續思考時間。選擇題、作文和公文時間須妥善分配、公文及作文格式須正確、字體工整、降低塗改痕跡。考前可利用閒暇時間背誦各類名言佳句及了解其意義,並在腦海中建立自己的專屬資料庫,等到上考場時,便能行雲流水般地運用在文章中。 國文:
作文儘量要言之有物,緊扣題旨,並適當分段,採用起承轉合的敘寫方式,正好是四段,也能省去煩惱如何,另外字數篇幅跟字跡都需要注意。 公文則是要將格式及常用的辦法細項背熟就能掌握基本分數。 法學知識跟英文: 法緒的範圍很大,基本上要熟讀憲法,及較經典的釋字。 英文的部分我沒有特別準備,畢竟比重低也不好掌握範圍,不如加強專業科目。 發稿日:112/02/09 全國唯一專辦警察考試的輔考機構 官方網站:https://www.policecramschool.com 承辦人:陳邦閣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7)286-1168、(07)286-1568 服務時間:每日 14:00~22:00 感謝考試院多年來對於警察掄才制度改革防弊所做的努力,本補習班十分樂見其成,然而近來新聞媒體的連番報導,對於警察考試制度真正改革核心,仍未有充分了解導致模糊焦點,甚感可惜,應藉此革新之際,正視制度問題,特予以下五點聲明及四點具體建議: 一、問題不只在命題 考試院第13屆第119次會議(民國111年12月29日)以避免再次發生洩題憾事為由,准予核備未來三、四等警察特考不再由警大以及警專之現職或退休教師擔任命題或典試委員。此次考試院上開會議內容,著實已反映本補習班一直以來都大力呼籲警察考試制度要進行改革之部分努力,但仍有未竟其功之遺憾,蓋真正之考試制度改革關鍵除了命題以外,審題及閱卷也是核心。 二、改革核心還有審題及閱卷 審題方面,例如103年度水上系及107年度消防的舞弊案均係由負責審題之系主任 出現問題。 閱卷方面,則是因為警察考試沒有如司法特考、律師高考般採試題平行兩閱及公布 每科分數級距,透明度頗受質疑,閱卷老師不應由警大教授獨占,監察委員對於跳 崖式的分數落差應發揮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能。 如果考試院及監察院對命題、審題及閱卷沒有強力的監督,仍僅由警大老師單方面進行審題及閱卷,舞弊案、關鍵字、暗語暗記等事件仍會發生,後續應就審題及閱卷部分就如上所述建議進一步推動改革。 三、警校生未能考取特考幾無賠償問題 警察雙軌制源自民國(下同)95 年陳水扁總統時期時開放一般大學生、高中職學生可 考取三、四等警察特考,使得警專及警大生(尤其警專生)產生排擠效應,造成警校生多人落榜,學生家長面對學校索討就學費用壓力,此事於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 100年將考試制度改為現行雙軌制(一般大學及高中職學生考的為外軌、警校生考的為內軌)而獲解決;又因105年11月2日召開研商警察特考雙軌分流考選制度簡報 2 會議決議而解除,幾乎已不用賠償(難以想像警校生畢業後連續三年警特成績會低於 錄取標準 70%)。 四、現行警察制度之違憲疑慮 警大前年於陳前校長任內曾擬推警察三軌制(目前為雙軌制)將警大四年制學生拉出 另一軌單獨考試,試問律師考試有分內外軌?有分非法律系或特殊身分?教師甄試可有?現行雙軌制是否合憲?且內外軌警特錄取率相差懸殊的違憲疑慮等問題迄今 猶存(以 111 年為例:警察特考四等警專內軌錄取率高達 97%以上,外軌四等行政錄 取率僅 14.93%;三等警大應屆畢業生內軌錄取率高達 78.84%※按考試院資訊),迭受批評。 五、支持考試院推動警察考試改革 就本補習班係全國唯一專辦警察考試的高見公職而言,經營補習班為求品質穩定、 永續經營,一直都正面呼籲考試院進行考試制度的改革,考試制度改革防弊措施愈 公正、公平、公開,對補習班、國人、警校生來說都是愈好,此為本補習班長年累月 戮力落實之理念。 為維護國家及考試院的公信力,本補習班呼籲考試院推動下列四點警察考試改革: (一)今年起三、四等警察特考不再由警大以及警專之現職或退休教師擔任命題; (二)今年起三等警察特考試題閱卷採平行兩閱或三閱,不能獨厚警大老師; (三)今年起公佈三等警察特考每類組每科的分數級距,防範跳崖式的分數落差; (四)建議警察掄才制度恢復95年所採行的警察特考單軌制,這樣才能做到真正的 公平、公正、公開,對國家及考試院的公信力才得以維護。 相關檔案下載:![]()
小編: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07241號刑法增修公告囉! 增訂第28章之1章名(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及第319條之1至第319條之6條文;並修正第10條及第91條之1條文 依警大警佐班招生簡章所載,警佐班第2類及第3類分別訂定不同應考資格使符合資格者自由選擇是否報考及報考類別,兩者除均須具備一定考績、學歷、體格、年齡與獎懲等要件外,尚須符合各自的特別要件,始得報考喔謹就警佐班第2類及第3類特別要件部分簡述如下:
第2類提供現任警員或隊員等(第11序列)職務人員可以報考,但是增加須具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之要件。 第3類主要是提供現任或曾任「刑事」相關職務人員(如小隊長、偵查佐等),並符合相當年資要件,才能報考。 請參考以下圖示~ 小編再次叮嚀,符合上述資格報考,並經警大警佐班考試錄取且訓練合格後,只是取得擔任警正三階(二線一星警官)以上職務的任用資格,還須警政署視缺額情形適時辦理陞遷派補,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才正式成為二線一星警官 相關資料請參考: 中央警察大學112年警佐班第43期第2類、第3類招生簡章 https://www.cpu.edu.tw/p/412-1000-135.php 資料來源:銓敘部F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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